根据《关于大力实施“瓯越英才计划”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》(温委人〔2022〕1号)文件精神,现对以下符合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:

公示时间:2025年12月25日—2025年12月31日(5个工作日)。
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:在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举报受理电话:0577-88818018。
港理大(温州)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25日
上一篇:没有了!
下一篇:没有了!